本报讯(记者郭玉红)张掖籍男子李佐元,为琐事锤杀同事后携女友潜逃他乡隐姓埋名11年。12月3日,李佐元犯故意杀人罪被兰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总计4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款。
2001年6月,在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李佐元将同宿舍同事小吕杀害后,携女友潜逃至郑州。今年2月27日兰州警方根据线索赶赴郑州将李佐元抓获。
(原标题:锤杀同事潜逃11年男子一审被判死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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